广安市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和《兵役登记工作规定》,现将我市2026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登记对象
2026年满18周岁(2008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出生)的本市户籍男性公民,均应进行初次兵役登记。2026年12月31日前,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应进行兵役登记信息核验,没有参加登记的应进行补登。
二、登记时间
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。
三、登记地点
主要采取网络登记方式进行,也可到户籍所在乡镇(街道)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登记。
四、登记流程
(一)组织登记。采取网络登记时,登录全国征兵网(http://www.gfbzb.gov.cn),点击“兵役登记”进入页面。初次兵役登记以及往年未参加登记的男性公民,点击“初次兵役登记”如实填报姓名、户籍地、公民身份号码、毕业(就读)学校、联系方式、住址等个人相关信息,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,点击“兵役登记信息变更”进行信息核验。采取现场登记的,根据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登记。
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,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。
(二)作出结论。县级兵役机关区分“应服兵役、免服兵役、不得服兵役”3种情形下达初次兵役登记结论,系统自动将结论反馈至“全国征兵网”用户端。
为便于尽早取得结论,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可集中于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进行登记。
(三)出具证明。兵役机关下达结论后,可自行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查看电子兵役登记凭证,作为查验兵役登记情况的有效证明。
五、法律责任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,并处以罚款:
(一)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的;
(二)应征公民拒绝、逃避征集服现役的;
(三)预备役人员拒绝、逃避参加军事训练、担负战备勤务、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。
有前款第二项行为,拒不改正的,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的工作人员,不得招录、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两年内不准出境或升学复学,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。
第五十九条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,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,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,并可以处以罚款;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予以处罚。
《征兵工作条例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、逃避兵役登记的,应征公民拒绝、逃避征集服役的,依法给予处罚。
六、咨询受理
(一)网上咨询:全国征兵网(http://www.gfbzb.gov.cn)
(二)现场咨询:1.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2.各乡镇(街道)人民武装部
(三)咨询电话:
广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637
广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820
前锋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875
华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845
岳池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983663
武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888
邻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:0826-8338838
广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
2025年12月19日